平等的教育機會卻由於公立教育中心的名額不足導致受教權利的天秤失去平衡。

一個令人遺憾的事實是,在這個生活方式和技術現代性令人難以置信的高度發達的社會中,到教育中心受教作為一項基本人權並不是為世界所有人提供的。與所有其他人權一樣,教育中心是普遍的,無論他們屬於何種經濟地位、種族、性別或宗教,它是每個人都可以期待的權利。

 

然而,越來越令人擔憂的是,全球數百萬兒童和成人缺乏基本的學習機會,這主要是由於貧困和經濟疲軟。聯合國和教科文組織等世界機構已經制定了有關每個人受教育權的法律義務。這些法律文書為每個人提供了不受歧視地接受良好教育的途徑。他們認為教育中心是一種最強大的工具,可以幫助兒童和成人獲得經濟和社會權利,並幫助他們過上更充實的生活。

 

然而,自從倡議提出以來,基本的認識也在於,教育中心這些目標不能僅僅通過提供教育機會來實現;小學和中學教育的持續時間和質量是極其重要的因素。人權價值觀和道德規範的指導力量必須在課堂上提供一個背景,以確保小學入學的兒童完成學業。教育中心全民教育制定的議程是基於這樣的假設,即只要政府和政治資源製定強調掃盲能力和質量發展的實施政策,公共政策制定可以幫助從根本上改變教育系統。事實上,實現全民教育的目標需要公民社會、發展機構、非政府組織媒體和世界各國政府持續和堅定的全球響應和參與,以幫助每個兒童,不分種姓、膚色和信仰,教育中心實現並實現接受優質教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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